兆讯传媒(3011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