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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2025年8月修订)
kxjdkxjd(SZ:300092)2025-08-22 08:31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 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