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3005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上述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