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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 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