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3005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