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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 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 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以子公司的名 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 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