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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须指定专 1 管人员负责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备工作,专管人员名单须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备 案。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