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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 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