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 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若对方不能提供的,拒绝为其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