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含 1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1/3 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