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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JINHONG GASJINHONG GAS(SH:688106)2025-08-22 08:4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