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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JINHONG GASJINHONG GAS(SH:688106)2025-08-22 08:4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提升公司治理与运行质量,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允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 负责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