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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603296) - 华勤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华 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可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 职务的董事。本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不少于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位,独 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 1 名。 董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