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603296) - 华勤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独董办法》等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