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 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 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 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 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