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审计与监督 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 计与监督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 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向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 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且不 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审 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