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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3002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企业规 范治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 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其他公司章程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只领取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务薪酬。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 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