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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莱生活(0022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