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者信息;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组长指定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对外发 1 布信息。舆情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