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义务人"是指依据本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任何 人员不得擅自发布公司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三)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 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