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600763) - TC-DSH-002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修订
TC-DSH-0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