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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SanmeiSanmei(SH:603379)2025-08-22 09: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股东会、董 事会的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