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 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 管规则、《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其中又至少要有一名符合监管要求的适 1 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 (以下简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