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适应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提高决 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监管规则、《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 将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高管联席办公会(或公司设 立的同等级别决策机构,该决策机构至少由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或总裁(合称"被授权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董事会 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不得授权。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 1 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将法 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进行授权。 (三)适时调整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