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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332,800,000 股变更为 432,64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综上,公司拟对《江阴电工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280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264 万元。 | | 新增 |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 | | | 果由公司承受。 | | |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 | | | 相对人。 | | | | 法定代表人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