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688077) - 大地熊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