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 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