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国能日新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62,06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0.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661,177.4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