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管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 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 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