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 4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 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