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 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 1/1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