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 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第七条所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 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 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9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光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定期 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