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 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 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