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1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浙江中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