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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xinsteelxinsteel(SH:600782)2025-08-22 11:0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 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从董事会成员中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三分之二以上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董事会办公室为 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资料搜集、整理,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