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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xinsteelxinsteel(SH:600782)2025-08-22 11:01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 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 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