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岛食品募集资金 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 及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股东利益,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 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 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