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0026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不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 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