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下列信息: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内 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