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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0012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