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内部控制总体规则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总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不时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有条件下将依规执行财政部等部委于2010年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 11号)等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 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 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战略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