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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00121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管理办 法的有效实施。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应当 专款专用,公司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 内部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