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为,提 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 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