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 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 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资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