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继学、百度 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 50 名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购买其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 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