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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亚洲)(0336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OCT (ASIA)OCT (ASIA)(HK:03366)2025-08-22 12:32

Overseas Chinese Town (Asia) Holdings Limited 華 僑 城(亞 洲)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03366)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組織 2. 秘書 除委員會另外委任外,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秘書擔任。 3. 權責 提名委員會的責任為: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經驗、 性別等多元化方面),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為配 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 1 – 1.1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的委員(「委員」)由本公司董事(「董事」) 會(「董事會」)委任及罷免,委員均須為董事。如有委員不再擔任董事 職務,彼將自動失去委員資格。 1.2 委員會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委員應為不同性別。 1.3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且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4. 委員會會議 4.1 次數 委員會每年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在需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4.2 會議通知 委員會秘書應在會議召開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