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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 P 2 | | | --- | --- | | V | 1 1 | | | |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普智 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 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