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 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 的董事的议案。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二五年八月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