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收购三门峡铝业 99.4375%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钭正刚先生控制的企 业,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系钭正刚先生一致行动人控 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向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购买资产。 基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数据,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 高者、营业收入及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相关指标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标准,具体计算标准如 下: 1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焦作万方")委托,担任上市公 司向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铝业"或"标的公司") 99.4375%股权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