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商钊轶 王泽宸 朱洛萱 李晋贤 王欣玉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梦丹 康 明 张 涛 叶乃馨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平长春 法定代表人: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铝业"或"标的公司")99.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 ...